最新消息全台 440 萬戶老屋有救了?解析 2026 都更修法:如何打破互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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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都更長期因地主與建商間的「不信任感」停滯不前。內政部預計於 6 月將《都更條例》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核心鎖定「簡化程序、資訊透明、降低稅負」。本次修法最大亮點為引進「全案管理機構」,由核定之建經公司或開發商擔任第三方專業實施者,只要過半地主同意即可啟動,有效解決專業資訊不對等與黑箱作業疑慮。
此外,修法大幅加碼誘因,自主都更案符合條件可直接獲得 1.5 倍容積獎勵,捐贈社宅或婚育宅更可衝高至 2 倍。配套措施包含研議免徵營業稅與所得稅減徵,全方位降低地主成本。儘管稅務減免仍需財政部溝通,但對於共識度高的老公寓鄰居而言,這無疑是近十年來「自主都更」轉型最有利的契機。
全台 440 萬戶老屋有救了?解析 2026 都更修法:如何打破互不信任
台灣的都更推了這麼多年,進度慢得像龜速,大家心裡都有數。最大的問題是什麼?不是沒錢,是「不信任」。
地主怕被建商坑,建商怕地主獅子大開口。這次內政部拋出的《都更條例》修正草案,預計 6 月送進立法院,看起來是想通了。內政部這次想推的重點很明確:既然大家不相信對方,那就引進第三方「全案管理」,並且把獎勵給好給滿,讓想「自主都更」的人能走得更順。
「這次修法修正了 11 條內容,核心只有一個:簡化程序、建立透明度、降低稅支出。這不是為了財團,是為了讓想自己蓋房子的地主有條活路。」
「全案管理機構」入法:找專業的來管帳、管工程
過去我們講自主都更(或是委建),地主最頭痛的就是「專業資訊落差」。什麼前期調查、估價、找建築師、發包給營造廠、找銀行融資... 這些東西地主哪懂?一不小心就被代辦公司牽著鼻子走。
這次修法在第 3 條明確定義了「全案管理機構」。這不只是個名稱,它是實施者的身分,未來可以由民間開發商或建經公司擔任,但必須經過內政部核定。
- 過半同意即可委託: 修正草案第 28 條規定,只要過半所有權人同意,就能找這類機構幫忙。
- 誠實義務: 機構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且負有誠實經營與資訊揭露的義務,不能再搞黑箱。
- 一條龍服務: 從資金監管、工程監控到最後的產權登記,通通由這家機構統籌。
容積獎勵特快車:1.5倍直接拿,不用再玩疊疊樂
以前申請容積獎勵(容獎)像是在收集超商貼紙,這項拿 2%、那項拿 5%,好不容易湊到上限。現在內政部打算推出「容獎特快車」。只要你是自主都更案,且符合基本的建築規劃設計條件,直接一次給你 1.5 倍 的最高上限。
更殺的是,如果你願意額外捐贈「社宅」或是「婚育宅」(這明顯是為了應對少子化政策),容積獎勵還可以再疊加,最高可以衝到基準容積的 2 倍。這對老公寓改建來說,誘因非常大。
營業稅、所得稅的省錢算盤
都更最怕的就是房子蓋好了,結果稅單一張一張來,嚇死人。修正條文第 67 條特別針對自主都更「自行出資」的特性,給了一些甜頭:
- 免徵營業稅: 所有權人分回房屋的部分,研議免徵營業稅。
- 所得稅減徵: 第一次移轉時,可以減徵所得稅,這對地主來說是實打實的省錢。
- 營所稅抵減: 為了鼓勵專業機構進場,第 70 條也增訂了全案管理機構可以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
不過,編輯要在這裡潑盆冷水:這部分還需要跟財政部「溝通」。大家都知道財政部對稅收看得很緊,這部分能不能如期在 6 月定案,還有變數。
新舊制度對比表:修法前後差異
| 項目 | 現行制度(舊案) | 修法後(預計新案) | 對地主的影響 |
|---|---|---|---|
| 主導單位 | 建商主導或地主摸索 | 法定「全案管理機構」 | 專業度提升,減少被騙風險 |
| 容積獎勵 | 逐項申請,程序繁瑣 | 符合條件直接 1.5 倍 (上限 2 倍) | 流程變快,分回坪數更明確 |
| 信任機制 | 口頭協議多,合約陷阱多 | 資訊揭露義務入法 | 地主間的猜忌會降低 |
| 稅務負擔 | 稅率較無針對性減免 | 分屋免營業稅、所得稅減徵 | 降低都更後的持有與移轉成本 |
老百姓該如何自保與進攻?
看完了這些生硬的條文,有幾點真心話要說:
第一,不要看到「1.5 倍容獎」就衝動簽字。容積是固定的,但怎麼分才是關鍵。雖然有了全案管理機構,地主還是要學會看財務報表。
第二,政府的「特快車」通常伴隨更高的審核標準。既然給你 1.5 倍,政府一定會要求更高的耐震、綠建築或智慧建築標章。這些都是營造成本,地主在估算財務時,別忘了把這些加進去。
最後,這次修法對「自主都更」是重大利多。如果你住的是那種全樓鄰居都很有共識的老公寓,恭喜你,這可能是這十年來最好的翻身機會。等 6 月立法院審查結果出來,大家就可以開始動起來找合法的建經公司談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