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謄本種類全解析|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謄本申請資格與差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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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動產交易、工廠登記或土地查詢時,「謄本」是最常使用的基礎文件之一。然而,多數民眾對於謄本的「類別」區分並不熟悉。根據地政機關規定,謄本分為第一類、第二類與第三類,各自對申請資格、個資顯示及用途有不同的限制。本文將深入解析三類謄本的申請方式、使用對象及隱私保護差異,協助您在進行地產作業時快速選擇正確的謄本類型。
謄本種類全解析|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謄本申請資格與差異說明
什麼是謄本?
謄本是由地政事務所發給的官方文件,記載土地或建物的所有權人、他項權利、地號、建號、面積、使用分區及登記原因等資訊。
在房地產買賣、繼承登記、抵押設定或工廠登記時,謄本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料。
地籍謄本的主要功能包括:
確認土地或建物的合法登記狀況
查明所有權人與權利負擔
作為銀行鑑價、代書過戶或申請建照的依據
提供地籍調查與不動產登記參考
謄本的三種類別差異
為了兼顧資訊透明與個人資料保護,政府將謄本依照申請人身分與資料顯示程度分為三類。以下將分別說明各類型謄本的適用對象與內容差異。
(一)第一類謄本 — 登記名義人或代理人可申請
第一類謄本是最完整的版本,僅限於登記名義人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申請。
此類謄本會顯示申請人本人所有相關資料,包括姓名、統一編號、出生日期等。
但為了保護他人隱私,謄本中其他共有人、他項權利人及管理人之統一編號與出生日期則會予以隱匿。
📘 重點整理:
✅ 申請對象:本人或合法代理人
✅ 顯示資訊:本人統一編號、出生日期、所有登記資料
❌ 隱匿資訊:其他共有人、他項權利人、管理人之個資
💡 用途範例:代書作業、銀行貸款、工廠登記、土地所有權確認
(二)第二類謄本 — 任何人均可申請
第二類謄本是最普遍開放的版本,任何民眾皆可依法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查閱。
此類謄本會隱匿所有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與出生日期,以保護個人隱私。
但若登記資料涉及非自然人(如公司法人)或限制登記案件,則其名稱與統一編號不予隱匿,以確保公開透明。
📘 重點整理:
✅ 申請對象:任何人皆可
✅ 顯示資訊:地號、地目、面積、建號、使用分區、法人名稱等
❌ 隱匿資訊:自然人之姓名、統一編號與出生日期
💡 用途範例:房仲查詢物件、代書初步審查、一般不動產研究
(三)第三類謄本 — 限利害關係人申請
第三類謄本是介於前兩者之間的版本,僅限利害關係人(例如買方、繼承人、債權人等)得以申請。
其顯示內容與第二類類似,但可針對案件關聯部分揭露更多必要資訊,以符合法律程序需要。
同樣地,登記名義人的統一編號及出生日期仍予隱匿,以維護隱私。
📘 重點整理:
✅ 申請對象:具利害關係者
✅ 顯示資訊:相關登記內容、地籍資訊
❌ 隱匿資訊:登記名義人之統一編號與出生日期
💡 用途範例:法院訴訟證據、繼承登記、債權設定
三類謄本比較表
| 項目 | 第一類謄本 | 第二類謄本 | 第三類謄本 |
|---|---|---|---|
| 申請資格 | 登記名義人本人或代理人 | 任何人皆可 | 利害關係人 |
| 是否顯示登記名義人統編 | 顯示 | 隱匿 | 隱匿 |
| 是否顯示出生日期 | 顯示 | 隱匿 | 隱匿 |
| 共有人、他項權利人資訊 | 隱匿 | 隱匿 | 隱匿 |
| 是否開放一般查詢 | 否 | 是 | 否(須證明利害關係) |
| 適用範例 | 貸款、工廠登記、過戶 | 房仲查詢、市場調查 | 訴訟、繼承、權利爭議 |
如何申請謄本?
H3:線上申請方式
民眾可透過內政部地政司「地籍資料查詢系統」,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線上申請謄本,下載電子檔或列印紙本版本,節省臨櫃時間。
臨櫃申請方式
亦可親赴任一地政事務所,持身分證件、印章及相關文件辦理,部分地政機關亦提供代辦窗口與郵寄服務。
謄本資料的保護與使用注意事項
雖然謄本屬於公共資料,但因涉及個人隱私與財產資訊,申請人仍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地政登記規則》相關規範。
使用謄本時應避免未經授權轉載或散布,以免觸法。
結論
地籍謄本雖然是日常地產作業的重要工具,但不同類別的謄本用途與揭露內容差異極大。
第一類謄本:適合本人或代理人完整查驗所有權資料;
第二類謄本:供一般大眾查詢基本地籍資料;
第三類謄本:限利害關係人於特定法律用途申請。
在實務操作中,建議依據申請目的選擇合適類別,並留意個資保護規定,才能兼顧合法使用與資訊安全,達到查詢與交易雙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