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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很多人誤會贈與稅免稅額?錯誤申報會有什麼後果?💰

作者:小編 於 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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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每年244萬元免稅額」是以「贈與人」為計算基準,而非「受贈人」。許多納稅義務人誤解此規定,認為每位受贈人皆享有免稅額,導致逾期未申報贈與稅,最終遭補稅及處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強調,若同一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財產超過244萬元,須於30日內申報,且多次贈與應合併申報。案例顯示,若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未及時申報將面臨補稅及罰鍰。為避免稅務風險,納稅人應正確認知法規,及早申報,並可依規定自動補報。正確掌握贈與稅免稅額規定,有助於合理節稅與財富傳承,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及經濟負擔。本文針對贈與稅相關法條、申報流程及案例進行解析,提供清晰指引與實用建議,協助民眾合法合規進行財產贈與,確保財富順利傳承。

🤯為什麼很多人誤會贈與稅免稅額?錯誤申報會有什麼後果?💰

📋 目錄

  • 引言

  • 🚨 警訊!贈與稅常見誤區大公開:誰是「每人」的真正主人?

  • 💡 遺產及贈與稅法核心解析:贈與人才是主角!

  • 📉 案例解析:甲君的24.4萬元贈與稅罰單怎麼來?

  • 📈 避免重蹈覆轍!贈與稅務規劃與實務操作指南

  • 🛡️ 自主補報!國稅局給你的最後機會: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

  • 🎯 觀點與建議:聰明規劃,讓財富傳承更順遂

  • 結論:釐清觀念,合法節稅,安心傳富!


✨ 引言:贈與傳承財富?小心稅務陷阱!

在台灣,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及資產累積,越來越多家庭開始關注如何將財富順利且有效率地傳承給下一代。贈與作為一種常見的財產移轉方式,因其能達成分散資產風險與節稅的目的,受到不少高資產人士和一般家庭青睞。透過逐年分批贈與,不僅可以減輕繼承稅負擔,還能讓財富漸進式地流轉,保障家族未來。

然而,贈與稅法規複雜且條文繁瑣,細節之中蘊含多種計算與申報的規定,稍有不慎便可能觸法。尤其是近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發現,多數納稅義務人誤將每年「244萬元免稅額」理解為依「受贈人」而非「贈與人」計算,導致贈與行為未能正確申報,甚至造成補稅與罰鍰。此誤解在實務操作中非常普遍,成為國稅局查核的重點之一。

這不僅讓贈與人面臨財務壓力,更可能影響家庭資產規劃的整體效益。面對這種情況,正確認識並掌握贈與稅的申報規定與免稅額計算原理,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本文將全面解析《遺產及贈與稅法》中關於免稅額的規定,結合具體案例說明實務操作要點,並提供專業稅務規劃建議,幫助您避開贈與稅的法律陷阱,實現合法節稅,確保財富能夠順利、安全地傳承給下一代。

掌握正確的稅務知識,是每位財富傳承者不可或缺的責任。讓我們一起深入了解,確保您的贈與計畫穩健又安心。


🚨 警訊!贈與稅常見誤區大公開:誰是「每人」的真正主人?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的警示,直接點出了贈與稅申報中最常見也是最關鍵的錯誤觀念。這個錯誤,往往讓納稅義務人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 「每人」每年免稅額244萬,究竟指誰?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明確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四十四萬元。」這條文中的「每人」以及隨後的「贈與總額中減除」,其核心關鍵詞是「贈與稅納稅義務人」。

  • 正確理解: 這裡的「每人」指的是「贈與人」。換句話說,無論一位贈與人今年贈與了多少人(一個兒子、兩個女兒,還是三個朋友),他/她本人在一個課稅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所有贈與行為的總金額,累計起來享有一次244萬元的免稅額度。

  • 錯誤理解(普遍): 許多納稅義務人誤以為是「受贈人」每年享有244萬元的免稅額度。他們可能認為,如果爸爸贈與兒子244萬,再贈與女兒244萬,這兩筆贈與因為都沒有超過「個別受贈人」的244萬元,所以都不用申報,也不用繳稅。但這種理解是完全錯誤的。

這個看似簡單的詞語定義,卻是贈與稅申報正確與否的試金石。釐清這一點,是進行任何贈與行為規劃的首要步驟。

❌ 國稅局示警:受贈人誤解導致的申報悲劇

國稅局強調,他們最近發現許多案例,就是因為這種誤解,導致納稅義務人(即贈與人)逾期未申報贈與稅,最終被查獲後,不僅需要補繳應納稅額,還會被依法處以罰鍰。這類悲劇的發生,往往是源於資訊不對稱或疏忽。

  • 悲劇情境再現:

    1. 善意誤判: 贈與人可能出於好意,想合理分配資產,但對稅法條文的理解偏差。

    2. 累計計算錯誤: 未將同年度所有贈與行為的總額進行累計,而是單獨看待每一筆對不同受贈人的贈與。

    3. 錯過申報期限: 一旦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卻因誤解而未在30天內申報。

    4. 遭查獲補稅加罰: 國稅局透過金流、財產異動等資訊進行勾稽比對,一旦發現未申報或短漏報,便會依法補稅並裁處罰鍰。這不僅增加了財務負擔,也可能影響個人信用紀錄。

這類案例反覆出現,正是國稅局之所以要特別發出聲明的原因。它提醒我們,在進行任何可能涉及稅務的財產移轉時,務必先行諮詢專業人士,確保對法規有正確且全面的理解。


💡 遺產及贈與稅法核心解析:贈與人才是主角!

為了更深入理解贈與稅的正確運作方式,我們必須回歸《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相關條文,這些條文清晰地界定了贈與人的申報義務與計稅原則。

📜 稅法第24條第1項:贈與人逾額申報義務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是贈與稅申報的基石,它明確規定了何時應申報以及由誰申報

「除本法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

逐句拆解這條規定,我們可以得出幾個關鍵重點:

  • 主體明確:「贈與人」

    • 這再次強調了,贈與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贈與財產的一方」,而非「接受財產的一方」。所有的計算和申報義務,都落在贈與人身上。

  • 範圍界定:「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

    • 這裡的「一年」是指「同一課稅年度」,即從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

    • 「財產總值」是指贈與人在此年度內,所有對外贈與行為的累積總和。無論受贈人是誰,是幾個,只要是同一位贈與人贈出的,都必須全部加總起來計算。

    • 「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贈與」是指一些特殊情況下的贈與,例如捐贈給政府、符合規定的公益信託等,這些是不會被納入贈與總額計算的,屬於免稅範圍。

  • 申報時點:「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

    • 只有當贈與人年度累計贈與總額超過當年度的贈與稅免稅額(目前為244萬元)時,才需要辦理贈與稅申報。

    • 這也是最容易被誤解的部分,誤以為是「每筆贈與」或「每位受贈人」未超過免稅額就無需申報。

  • 申報期限:「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

    • 一旦年度累計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贈與人就必須在該筆「使其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之日起算 30 天內,向戶籍所在地或財產所在地(若為不動產)的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這是一個非常嚴格且重要的時間點,逾期申報會被處罰。

🔄 稅法第25條:同一贈與人合併申報機制

除了第24條規定了申報時機,第25條則進一步規範了同一贈與人在同一年內有多筆贈與行為時的申報方式:

「同一贈與人在同一年內有二次以上應申報納稅之贈與行為者,應於辦理後一次贈與稅申報時,將同一年內以前各次之贈與事實及納稅情形合併申報。」

這條規定旨在簡化申報程序,並確保贈與總額的正確累計。

  • 合併申報原則: 如果贈與人在同一個課稅年度內,不只一次地發生了需要申報贈與稅的行為(即累計金額已超過免稅額),那麼他在辦理第二次或之後任何一次贈與稅申報時,都必須將該年度內之前所有已發生、且應申報納稅的贈與事實和已繳納稅款的情況一併合併申報

  • 目的:

    • 累進稅率考量: 贈與稅是採累進稅率。透過合併申報,國稅局能夠精確計算贈與人該年度的累計贈與淨額,並適用正確的累進稅率,確保稅賦的公平性。

    • 避免重複計算免稅額: 確保同一年度內,無論贈與多少次,贈與人只享用一次 244 萬元的免稅額度。

    • 行政效率: 避免贈與人多次零散申報,降低稽徵成本。

這兩條法規共同構成了贈與稅申報的核心骨架,清晰地表明了「贈與人中心」的原則,以及「年度累計」和「逾額申報」的實施方式。任何對這些原則的誤解,都可能導致稅務違規。


📉 案例解析:甲君的24.4萬元贈與稅罰單怎麼來?

理解法規固然重要,但透過具體的案例,更能將抽象的條文具象化,幫助我們避免類似的錯誤。讓我們來詳細解析甲君為何會收到 24.4 萬元的贈與稅罰單。

👨‍👩‍👧 錯誤理解:以為兒女各享免稅額

  • 甲君的行為: 甲君在 112 年 5 月 3 日這一天,同時向兒子贈與 244 萬元的存款,並向女兒贈與 244 萬元的存款。

  • 甲君的誤解: 他誤以為「每位受贈人」每年都有 244 萬元的免稅額度。因此,在他看來,贈與兒子的 244 萬元沒有超過「兒子」的免稅額,贈與女兒的 244 萬元也沒有超過「女兒」的免稅額,所以這兩筆贈與都不需要申報,也不會有贈與稅。

  • 國稅局的視角: 國稅局在審核時,是從「贈與人」甲君的角度來計算的。

    • 甲君在 112 年度內的贈與總額為:贈與兒子 244 萬元 + 贈與女兒 244 萬元 = 488 萬元

    •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人甲君在 112 年度內僅享有 244 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

    • 由於甲君的年度贈與總額 488 萬元,已經超過其享有的免稅額 244 萬元,因此,甲君的贈與行為是屬於應申報納稅的範疇。

這個案例的核心就是:贈與稅的免稅額度是針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的「累計總額」計算,而不是針對「受贈人」單獨計算。

⏰ 超過免稅額後30天內申報的重要性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第1項明確規定:「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贈與稅申報。」這是一個非常嚴格的申報期限。

  • 甲君的逾期: 甲君的贈與行為發生在 112 年 5 月 3 日

    • 在這一刻,他的年度累計贈與總額(488 萬元)就已經超過了免稅額(244 萬元)。

    • 因此,他應在 112 年 5 月 3 日起算 30 日內,即最遲在 112 年 6 月 2 日之前,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

    • 由於甲君誤以為無需申報,他當然沒有在這期限內提出申報,導致逾期未申報

申報期限是贈與稅務的重要環節。即使最終無需繳納贈與稅(例如,扣除免稅額後贈與淨額為零),只要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依法仍然需要申報。未申報的後果,輕則補稅,重則補稅加罰款。

⚖️ 裁罰依據:贈與淨額與應納稅額計算

當國稅局查獲甲君的逾期未申報行為後,便會依據相關法規進行核定與裁罰。

  1. 核定贈與總額: 甲君 112 年度贈與總額為 488 萬元。

  2. 扣除免稅額: 贈與總額 488 萬元 – 贈與人免稅額 244 萬元 = 贈與淨額 244 萬元

  3. 計算應納贈與稅額: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9條的贈與稅稅率表(目前單一稅率10%),應納贈與稅額為:

    • 贈與淨額 244 萬元 × 稅率 10% = 應納贈與稅額 24.4 萬元

  4. 裁處罰鍰: 由於甲君是「未申報」,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4條的規定,未依限申報或短漏報贈與稅者,除補徵稅款外,會按應納稅額加處 1 倍至 2 倍的罰鍰。本案例中,國稅局裁處了罰鍰,具體倍數雖未明示,但通常是從低倍數(如 1 倍)開始裁處。

    • 如果處罰 1 倍罰鍰,則罰鍰金額就是 24.4 萬元。

    • 這意味著,甲君不僅要補繳 24.4 萬元的贈與稅,還要額外繳納至少 24.4 萬元的罰鍰,總計損失超過 48.8 萬元。

這個案例活生生地展示了對贈與稅法規誤解的沉重代價。它再次提醒所有民眾,在進行財產贈與前,務必徹底理解相關稅法規定,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


📈 避免重蹈覆轍!贈與稅務規劃與實務操作指南

了解了甲君的案例,我們更應從中汲取教訓,學會如何正確、合法地進行贈與稅務規劃。以下是一些實務操作指南,幫助您有效利用免稅額,並避免不必要的風險。

📅 年度免稅額244萬元的精準運用

贈與稅年度免稅額244萬元(此為最新公告金額,請以財政部最新規定為準),是財富傳承的重要工具。精準運用,可以逐步降低贈與標的在未來可能產生的稅負。

  • 「贈與人」年度累計制: 再次強調,每位「贈與人」在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僅有一次244萬元的免稅額度。無論您想贈與多少位子女、孫子女或其他親友,只要是您(贈與人)贈與出去的財產總值,都必須累計計算。

    • 示例: 如果父親想贈與兒子和女兒各244萬元,則父親該年度的贈與總額為488萬元,已超過免稅額244萬元。雖然免稅,但父親仍需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天內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

  • 夫妻贈與的靈活運用: 夫妻之間贈與財產是免徵贈與稅的(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但這並不代表不需要申報。因此,夫妻可以靈活運用各自的贈與免稅額度。

    • 策略: 父母親想贈與子女較大金額時,可以先由一方贈與配偶該筆財產(免贈與稅),再由配偶將財產贈與子女。這樣一來,原本一筆贈與只能用一個人的免稅額,現在可以利用夫妻雙方的免稅額度,每年共有 244萬元 × 2 = 488萬元的免稅額度,大幅提高每年可以免稅贈與的金額。

  • 逐年贈與,分散稅負: 如果贈與的財產金額較大,遠超過單一年度的免稅額,可以考慮採取「逐年贈與」的方式。透過時間複利和每年免稅額的累積,可以在不需繳納贈與稅或繳納較少稅款的情況下,逐步完成財富移轉。

    • 示例: 假設想贈與子女1000萬元,若一次性贈與,需繳納贈與稅。若分4年,每年贈與250萬元,則每年的贈與淨額僅為6萬元(250萬-244萬),應納稅額僅為6000元,大幅降低稅負。

🏡 不動產贈與的評估與眉角

不動產(房屋、土地)是常見的贈與標的,但其贈與價值與計稅方式與現金有所不同,需要特別留意。

  • 贈與價值認定: 不動產的贈與價值,並非以市價或成交價計算,而是以**公告現值(土地)和評定標準價格(房屋)**為準。這通常遠低於市價,是不動產贈與的最大節稅優勢。

    • 優勢: 當公告現值/評定現值較低時,即使是市價較高的不動產,其贈與價值可能仍落在免稅額內,或只需繳納較少的贈與稅。

    • 考量: 雖然贈與價值較低,但受贈人未來出售不動產時,取得成本會以受贈時的公告現值/評定現值計算,若未來出售時房地合一稅較高,則需評估贈與是否真的划算。

  • 土地增值稅與契稅: 不動產贈與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由贈與人或受贈人約定繳納,若未約定則由受贈人繳納)和契稅(由受贈人繳納)。這些是贈與行為的必要成本,需要在規劃時納入考量。

  • 繼承與贈與的比較: 不動產的傳承方式除了贈與,還有繼承。兩者各有優劣:

    • 贈與: 可提前規劃,降低未來遺產稅,但受贈人取得成本較低,未來出售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 繼承: 取得成本為繼承時的市價,未來出售房地合一稅較低,但無法預先規劃,且需考量遺產稅與遺產分配問題。

    • 建議: 應綜合考量不動產的增值潛力、贈與人的年齡健康、受贈人的需求以及未來的資金流動性,再決定採用贈與還是繼承。

🏦 現金贈與的便捷與限制

現金贈與是最直接且靈活的方式,但同樣有其需要注意的地方。

  • 最直接的贈與方式: 現金贈與的價值認定最為簡單,即實際贈與的金額。

  • 金流透明化: 由於台灣對大額金流的監控日益嚴格,大筆現金的進出往往會引起國稅局的關注。建議透過銀行轉帳方式進行贈與,並在備註欄註明「贈與」,留下清晰的金流紀錄,以備查核。

  • 非金融機構贈與: 如果是直接給予現金且未透過金融機構,一旦國稅局查核發現有資金往來,且無法證明其合法來源,仍可能被認定為贈與行為。因此,切勿心存僥倖。

  • 注意洗錢防制: 大額現金交易也可能觸發洗錢防制法規,銀行可能會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證明。

💍 特定贈與型態的稅務考量(保險、股票等)

除了現金和不動產,其他類型的財產贈與也有其稅務特性:

  • 保險:

    • 「實質課稅原則」: 過去許多人會利用購買保險後,將要保人變更為受贈人來規避贈與稅。但國稅局現在會根據「實質課稅原則」,若保費來源仍是贈與人,或保險受益人為贈與人本身,即使名義上變更要保人,仍可能被視為贈與行為而課稅。

    • 建議: 保險規劃應著重其保障及資產配置功能,而非單純的節稅工具。若要透過保險進行贈與,務必諮詢壽險規劃師和會計師,確保符合法規。

  • 股票/基金/有價證券:

    • 價值認定: 股票的贈與價值以贈與日當天的收盤價計算。若為未上市櫃股票,則可能需要鑑價。

    • 成本基礎: 受贈人未來出售時的取得成本,同樣會以受贈時的價值計算,影響未來的證券交易所得稅或房地合一稅(若有)。

  • 公司股權贈與: 這是一個複雜的領域,涉及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和遺贈稅法。贈與未上市櫃公司股權可能涉及複雜的鑑價問題,務必尋求專業會計師或律師協助。

總而言之,任何形式的財產贈與,都應在事前進行周密的規劃,並確保符合稅法規定。切勿心存僥倖,因小失大。


🛡️ 自動補報!國稅局給你的最後機會: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在聲明中,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善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的規定。這條規定,可以說是國稅局給予納稅義務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避免更嚴重的罰則。

🔍 什麼是自動補報?

《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除核定補徵稅款外,免除刑罰,並得減輕或免除罰鍰。」

簡單來說,自動補報是指納稅義務人自己發現有漏報或短報稅款的情況,並在未被國稅局發現之前,主動向國稅局進行補申報並補繳所欠稅款的行為。

✅ 自動補報的優勢:免除刑責與減輕罰鍰

這條法規的誘因非常大,其主要優勢在於:

  • 免除刑罰: 這是最重要的優勢。在某些嚴重漏稅或逃稅的情況下,可能涉及《稅捐稽徵法》的刑罰規定(例如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但只要符合自動補報的條件,即便情節嚴重,也能免除相關的刑事責任

  • 減輕或免除罰鍰: 除了免除刑罰,對於因漏報或短報而產生的罰鍰,只要是自動補報,通常可以獲得減輕或甚至免除罰鍰的優惠。這能大幅降低因疏忽或誤解而產生的額外財務負擔。

    • 例如,本案例中甲君可能被處 1 倍或 2 倍罰鍰,若能自動補報,則罰鍰可能減半甚至免除。

⚠️ 時間限制:未經查獲前的黃金時機

自動補報的黃金時機非常關鍵,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 未經檢舉: 案件尚未被任何第三方(如親友、內部員工等)向國稅局進行檢舉。

  2. 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 國稅局尚未針對該案進行正式的調查程序。一旦國稅局已發函通知調查,或有調查人員上門查核,就不能再適用自動補報的規定了。

這意味著,當您意識到可能存在贈與稅務申報錯誤時,時間就是金錢,更是免除刑責的關鍵。越早主動補報,風險越低,所能獲得的優惠也越大。因此,臺北國稅局的呼籲,正是給予這些誤解法規的納稅義務人一個亡羊補牢的機會,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 觀點與建議:聰明規劃,讓財富傳承更順遂

了解了贈與稅的陷阱與補救措施,更重要的是從根本上建立正確的財富傳承觀念,並採取積極的規劃策略。

👨‍💼 諮詢專業人士的重要性

在稅務領域,尤其涉及財產傳承這樣複雜且影響深遠的議題,專業諮詢絕不是可有可無的選項,而是必要且划算的投資

  • 稅務專業知識: 遺產及贈與稅法、所得稅法、土地稅法等相互交織,條文繁瑣且可能隨時修訂。一般民眾難以全面掌握。專業會計師或稅務律師具備深厚的稅務知識和實務經驗,能提供最精確的法規解讀。

  • 個案規劃: 每個人、每個家庭的資產配置、傳承目標和家族關係都獨一無二。標準化的答案往往無法滿足個案需求。專業人士能根據您的具體情況,量身定制最適合您的贈與或繼承方案。

  • 風險規避: 透過專業諮詢,可以及早發現潛在的稅務風險,並提出規避或降低風險的策略,避免因誤解法規而造成的補稅和罰款損失。

  • 整合資源: 專業人士通常能協助整合其他資源,如律師處理法律文件、地政士辦理不動產移轉、保險顧問規劃保險產品等,提供一站式的解決方案。

  • 建議: 在進行任何大額財產贈與前,務必諮詢至少一位有經驗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將您的贈與目的、資產情況、受贈人資訊等清楚告知,讓他們能全面評估並提供建議。

📈 長期規劃優於短期操作

財富傳承是一場馬拉松,而非短跑。成功的節稅往往來自於長期、有系統的規劃,而非臨時抱佛腳的短期操作。

  • 利用時間複利: 每年善用贈與稅免稅額,逐年小額贈與,長期累積下來的免稅額度將非常可觀。例如,每年贈與244萬元,10年就能免稅贈與2440萬元;若夫妻共同贈與,10年更可免稅贈與4880萬元。

  • 降低贈與標的未來增值稅: 如果贈與的是未來有潛力大幅增值的資產(如未開發土地、潛力股),提早贈與可以將其未來增值的收益轉移到受贈人名下,避免未來增值部分併入贈與人遺產課稅。

  • 適應政策變化: 長期規劃能讓您有更充裕的時間去適應未來可能發生的稅法修訂。例如,贈與稅免稅額或稅率的調整,可以在長期規劃中逐步調整策略。

  • 建議: 建立一個清晰的「財富傳承時間表」,明確每年度的贈與目標和金額。定期檢視規劃,並根據家庭狀況、稅法變動和資產價值變化進行調整。

🤝 家族會議與傳承共識

財富傳承不僅僅是數字遊戲,更涉及家庭關係和情感連結。開放且透明的家族會議對於財富的順利傳承至關重要。

  • 建立共識: 提前與家人(尤其是受贈人)溝通傳承計畫,包括贈與方式、金額、目的以及未來資產的使用規劃。避免因資訊不透明而產生誤解或爭議。

  • 釐清責任: 確保受贈人清楚了解接收贈與後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如房地合一稅、未來出售的所得稅等)以及資產管理責任。

  • 避免紛爭: 許多家族紛爭源於對遺產或贈與分配的不滿或誤解。透過事前溝通和共識,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潛在的矛盾。

  • 建議: 定期召開家族會議,討論家庭財務狀況和傳承規劃。可以邀請專業顧問參與會議,提供客觀中立的建議,並解答家人的疑問。


✅ 結論:釐清觀念,合法節稅,安心傳富!

桃園臺北國稅局關於贈與稅免稅額計算對象的警示,如同當頭棒喝,提醒了所有納稅義務人,在財富傳承的道路上,正確的稅務知識是關鍵的第一步。釐清「贈與稅免稅額每人244萬元是指贈與人,而非受贈人」這個核心觀念,是避免誤觸法網、招致補稅與罰款的根本。甲君的案例,正是血淋淋的教訓,告誡我們切勿因一時的誤解,而付出沉重的代價。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與第25條,清晰地界定了贈與人的申報義務:在同一課稅年度內,贈與人的所有贈與行為總額,一旦累計超過244萬元的免稅額,就必須在超過的30天內主動向國稅局申報。即使最終無需繳稅,也應履行申報義務。而《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的自動補報機制,則為那些不慎犯錯的納稅義務人提供了免除刑責、減輕或免除罰鍰的寶貴機會,但這個機會有其嚴格的時間限制——必須在未被檢舉、未被查獲之前,把握黃金時機進行補報。

因此,對於所有正考慮進行財富傳承的家庭而言,我們強烈呼籲:務必進行事前規劃,並諮詢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 透過專業的指引,您可以:

  • 精準運用每年度 244 萬元的免稅額度,甚至結合夫妻免稅額,達到每年 488 萬元的合法節稅空間。

  • 明智選擇贈與標的,無論是現金、不動產、保險或股票,都應了解其不同的稅務計算方式與潛在成本。

  • 制定長期的財富傳承策略,利用時間複利效應,逐步、穩健地將資產移轉給下一代。

  • 召開家族會議,建立家庭成員間的共識,確保傳承過程的透明與和諧,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財富傳承不僅是數字的傳遞,更是愛與責任的延續。只有當我們充分理解並遵守稅務法規,才能真正做到合法節稅,安心傳富,讓辛苦積累的財富,以最有效率且最安心的方式,造福子孫後代。記住,掌握稅法知識,就是掌握了財富傳承的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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