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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最新!農地賣錯對象恐吃百萬稅單,5招自保超實用

作者:小編 於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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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農地買賣交易熱潮,但稅務規定暗藏陷阱!高雄國稅局近日揭露,吳小姐因代理人誤判,將農地賣給一般公司未申報房地合一稅,遭稅局追補600多萬元稅款與罰鍰。所幸經納保官介入,發現其中9筆屬河川區用地,不在課稅範圍內,成功退稅與減罰。本案揭示農地買賣必須同時符合「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與「交易對象為農民或農業機構」兩大免稅條件,否則即失去優惠,須課徵房地合一稅與土增稅。重大交易務必謹慎審核,並善用納保官救濟,保障自身權益。

2025最新!農地賣錯對象恐吃百萬稅單,5招自保超實用

📖 目錄

  • 📝 引言:農地交易暗藏稅務風險,沒申報恐吞600萬稅單

  • 📌 農地買賣免課土增稅的條件是什麼?

    • 📌【條件一】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條件二】交易對象必須是農業機構或農民

  • 📊 案例解析:吳小姐農地交易稅務爭議始末

  • 🧐 納保官怎麼救?9筆土地不在課稅範圍拆解

  • 📊 表格|吳小姐農地交易課稅與免稅筆數明細

  • 📈 專家觀點:大型土地交易3大風險與建議

  • 📌 常見Q&A|農地交易常見誤區一次解答

  • ✅ 結論:農地交易、房地合一稅務處理5大建議


📝 引言|農地交易暗藏稅務風險,沒申報恐吞600萬稅單

農地交易暗藏稅務風險,沒申報恐吞600萬稅單 近年台灣土地交易熱絡,農地更因免徵房地合一稅及土增稅規定,成為不少投資人與公司設點首選。但你知道嗎?農地買賣雖享稅賦優惠,卻有諸多限制與條件,若不慎踩雷,將面臨數百萬元稅單與罰鍰。

高雄國稅局近日分享一則實例,吳小姐原計劃造林之農地,出售給一般公司後,因代理人誤導未申報房地合一稅,竟遭稽徵機關核課600多萬元稅款,所幸經納保官介入救援,部分土地因不在課稅範圍內獲退稅,成功減輕稅負。

本篇深入解析這起案件,拆解農地交易課稅條件、申報注意事項、納保官救濟過程,並提供大型土地交易稅務實務建議,避免你也成為下一位稅務地雷受害者。


📌 農地買賣免課土增稅的條件是什麼?

📌【條件一】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 依《房地合一稅條例》第4條,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且持續農用期間出售者,得免徵房地合一稅與土增稅。

📌【條件二】交易對象須為農業機構或農民

👉 根據《農發條例》第38條,土地出售時若交易對象為非農業機構或非農民,即喪失免稅資格,必須課徵房地合一稅與土增稅。

📌 常見誤區:不少人誤以為只要有農業用地證明就免稅,忽略交易對象身分,也是判定是否課稅的關鍵。


📊 案例解析|吳小姐農地交易稅務爭議始末

交易內容資料
購地時間2016年
用途規劃原計劃造林
出售時間2022年
交易對象A公司(非農業機構)
辦理申報代理人告知免申報房地合一稅
稽徵機關處分結果核課房地合一稅600多萬元+罰鍰
納保官處理結果確認9筆土地屬河川區、不課稅,退稅+減罰


🧐 納保官怎麼救?9筆土地不在課稅範圍拆解

納保官詳查18筆土地交易資料,發現其中9筆屬河川區兼供道路用地,建蔽率與容積率均為0%,依法無法建照,不屬課稅範圍。經多次與縣市政府協調,確認後稅局同意剔除,重新核算。

📊 表格|吳小姐農地交易課稅與免稅筆數明細

總筆數課稅筆數免稅筆數課稅理由免稅理由
18筆9筆9筆出售對象為非農業機構河川區用途,容積率建蔽率皆為0%,不屬課稅範圍

📈 專家觀點|大型土地交易 5 大風險與建議

📊 風險項目📌 說明✅ 建議
交易對象認定依《農發條例》規定,若出售給非農業機構,即失免稅資格。許多投資人誤以為只看土地用途,不查買方身分。須確認買方是否為農民或依法設立之農業機構,保留買方證明文件與交易契約副本。
土地用途變更農地若出租、改作停車場、倉儲、建物使用,依法視同非農業使用,喪失免稅資格。出售前應確認土地使用現況,並保留縣市政府核發之農業使用證明,避免用途變更爭議。
未正確申報代理人誤判法規、或依慣例辦理申報,忽略交易對象與用途變動,易遭補稅與罰鍰。大型或複雜土地交易應先諮詢稅務顧問或納保官,確認房地合一稅與土增稅適用狀況。
交易筆數複雜多筆土地不同分區、用途,部分可課、部分免稅,常因申報不清遭錯誤課稅。逐筆清查土地公告現值、分區、建蔽率、容積率,彙整交易明細表,佐附納稅申報資料。
政府資料更新落差土地登記或都市計畫圖資更新時差,容易造成用途與公告現值資料認定出入,導致課稅爭議。交易前應向縣市政府查調最新都市計畫資料與公告現值,核對稅務課稅基準資料。

📌 常見Q&A|農地交易常見誤區一次解答

Q1:只要有農業用地證明就能免稅嗎?
A:錯!除了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買方身分也須是農民或農業機構,否則即喪失免稅資格。

Q2:若賣給公司,稅額怎麼算?
A:須以交易價額或公告現值計算房地合一稅(按交易價差課稅)+土增稅(按公告現值計算),稅率依持有年限與公告地價漲幅計算,補稅外並依法裁罰。

Q3:代理人說免報房地合一稅,但稅局要求補稅怎麼辦?
A:可檢附交易證明、用途資料、買方身分佐證,並向國稅局申請複查,必要時申請納保官協調處理

Q4:納保官能救哪些情況?
A:包括誤判稅目、公告現值認定錯誤、漏稅認定、罰鍰金額過高、稅務行政救濟過久等狀況,皆可透過納保官協助協調、重新調查。

Q5:納保官怎麼申請?有時間限制嗎?
A:收到稅單或處分書起30日內可向當地國稅局申請,須填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協調申請書」,簡附相關交易資料即可。

Q6:部分土地免稅、部分課稅怎麼申報?
A:須逐筆分開列明,並附上各筆公告現值、建蔽率、容積率、用途資料,課稅與免稅項目分開計算,稅局才會逐筆核實。


✅ 結論|農地交易、房地合一稅務處理 7 大建議

  1. 📌 確認買方身分,須為農民或農業機構,保留相關證明。

  2. 📌 核對土地使用現況與用途,防範改作非農業用途遭補稅。

  3. 📌 交易前查調最新都市計畫資料與公告現值,掌握課稅基準。

  4. 📌 重大交易諮詢稅務顧問或納保官,確認申報方式與稅負。

  5. 📌 代理人報稅責任須親自確認,避免誤報與逃漏稅風險。

  6. 📌 多筆土地交易逐筆列明用途、分區、公告現值,明確申報。

  7. 📌 善用納保官制度救濟,爭取稅務協調、降低罰鍰與退稅。


📊 延伸表格|常見土地用途與房地合一稅課稅狀況

土地用途是否課徵房地合一稅備註
農地出售給農業機構/農民須有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農地出售給一般公司/法人視同一般不動產交易,依房地合一稅課徵
農地出租營業用途、倉儲、停車場改作非農業用途視同一般不動產
河川區、道路用地無法核發建照、容積率建蔽率皆為0%,不課徵
建地出售依公告現值與持有年限課徵房地合一稅+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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