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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拆解|賣房虛報成本慘賠45%稅!房地合一所得稅這樣報才正確

作者:小編 於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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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房地合一稅制實施,賣房課稅問題成為許多屋主關注焦點。房地合一所得稅依房地持有期間課稅,短期持有最高稅率達45%。不少民眾在申報時常因「取得成本」計算錯誤,導致遭補稅與罰鍰。國稅局強調,房地取得成本應依實際支付金額為準,若有折讓、減價協議,須扣除後申報,並保留匯款明細與協議書佐證。預售屋則需以「所有權登記日」為持有期間起算日,簽約日及交屋前時間不併計。若錯誤申報,應主動辦理更正並補稅,免於罰鍰與刑責。本文詳列常見申報陷阱、稅率計算方式及預售屋注意事項,並解析真實案例,協助賣方正確申報、合理規劃稅務,避開高額補稅風險。欲賣屋自保,務必掌握本篇申報技巧與稅法重點。

🏠實例拆解|賣房虛報成本慘賠45%稅!房地合一所得稅這樣報才正確

文章目錄

📌 1. 房地合一所得稅基本認識
📌 2. 申報取得成本的正確計算方式
📌 3. 持有期間認定與稅率適用詳解
📌 4. 預售屋持有期間計算與申報誤區
📌 5. 案例解析:虛報取得成本遭補稅與罰款
📌 6. 自動更正申報與免罰機制說明
📌 7. 常見問題與專家建議
📌 8. 結論與稅務規劃建議


📝 引言

賣房卻被補徵高額稅款,是許多民眾在房地交易過程中最擔心的風險之一。尤其自2016年台灣推行房地合一所得稅後,根據持有期間與個人身份不同,稅率最高可達45%。這樣的高稅率讓許多賣方一旦申報錯誤,無法如實反映取得成本與持有期間,就可能面臨龐大稅務補繳壓力,甚至還有罰款與刑事責任。

而造成這些補稅的主因,多半來自於「申報錯誤」,特別是「取得成本」與「持有期間」的計算不符稅法規定。許多人誤以為購買合約上的總價即是成本,卻忽略實際付款折讓金額、簽約與登記的日期差異,尤其是預售屋持有期間的特殊計算規則,經常成為國稅局稽查重點。

本文將根據最新的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令與財政部解釋函令,深入剖析個人出售房地時如何「正確申報取得成本」、「正確認定持有期間」,並詳細說明各稅率適用條件,避免納稅人因為誤報申報而被課以高額稅款。文章也輔以真實案例解析,讓您了解常見誤區並掌握申報要點,確保申報合規且避免補稅風險。


🏷️ 1. 房地合一所得稅基本認識

📊 房地合一稅制三大核心重點

項目說明
課稅對象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房地所產生之所得,包含房屋及土地所有權。
取得成本以實際支付價金為主,需依契約書及付款憑證等證明核實。
持有期間自所有權登記日起計算,預售屋交屋前不計入持有期間。

房地合一所得稅於2016年正式實施,為遏止短期炒作及房市投機,並促使房市交易透明,增進公平課稅。過去房地交易分別課徵土地增值稅與所得稅,但往往造成逃漏稅、申報困難及稅基流失問題。

房地合一稅制整合房屋與土地交易所得,以「實際獲利」為課稅基礎,明確規定持有時間與稅率分級。持有期間越短,適用越高稅率,短期持有者最高稅率為45%,鼓勵持有時間拉長,促進房市穩定發展。


💡 2. 申報取得成本的正確計算方式

🏷️ 以實際付款金額為申報依據

申報取得成本時,納稅人應以「實際支付價金」為計算基礎,這包含:

  • 訂金與尾款的實際支付金額

  • 買賣契約簽訂後若有減價協議,應將折讓款扣除後的淨價金作為成本

  • 其他與取得房地相關的必要費用(如契稅、登記費等,部分可計入成本)

許多民眾誤以為契約總價即是取得成本,殊不知簽約後常有協議折讓、工程折扣或優惠價款,必須據實申報。國稅局在稽查時,會透過銀行匯款明細、協議書、工程折讓單等證明文件進行交叉比對。

📑 契約書與匯款明細需一致

正確申報取得成本,應保留完整交易證明文件,包含:

  • 買賣契約書

  • 匯款憑證(銀行轉帳記錄)

  • 減價或折讓協議書(如有)

  • 工程折讓或折扣證明文件

這些資料不但能避免申報錯誤,也能在稽核過程中提供有力佐證,降低遭認定申報不實風險。

⚠️ 誤報總價款風險大

若虛報未實際支付的折價款為取得成本,將被視為「短報所得」,除需補繳差額稅款外,還會依法處以罰鍰甚至刑事追訴。案例中,稅局會根據匯款明細核定實際支付價格,若發現與申報不符,將以較低金額作為取得成本,擴大應納稅所得。


📆 3. 持有期間認定與稅率適用詳解

持有期間從「所有權登記日」開始計算

  • 持有期間是計算房地合一所得稅率的關鍵,稅法明定以「所有權登記日」為持有起算日。

  • 簽約日不視為持有期間起點,特別是預售屋買賣,因交屋時間通常晚於簽約日。

預售屋持有期間不併入計算

  • 預售屋在簽約至交屋期間,納稅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故該期間不納入持有時間。

  • 持有期間應自完成所有權登記日起算至出售日止。

持有時間越短,適用稅率越高

持有期間適用稅率說明
不滿2年最高45%短期交易重稅政策
滿2年以上但未滿5年35%中期持有降低稅率
滿5年以上20%或17%長期持有鼓勵穩定持有

其中,自用住宅轉售,符合特定條件者可享有減免優惠。


⚠️ 4. 預售屋持有期間計算與申報誤區

預售屋交屋前的期間不計入持有期間

  • 許多納稅人誤以為簽約日起即開始持有,導致錯誤計算持有期間過短。

  • 正確做法是以所有權登記日(交屋並完成登記)為持有期間起點。

以簽約日而非登記日計算恐導致誤用高稅率

  • 錯誤以簽約日計算持有時間,將使短持有期間拉長,結果反而觸及高稅率。

  • 對預售屋買賣者來說,稅負成本可能因此大幅提高。


🔍 5. 案例解析:虛報取得成本遭補稅與罰款

案例說明結果
甲君虛報145萬元折讓款為取得成本甲君於109年與建設公司簽約購買預售屋,契約價1,035萬元,交屋時實際付款890萬元,但申報時仍以1,035萬元為取得成本,未申報折讓145萬元。國稅局透過匯款明細與協議文件查證,認定其申報成本不實。核定取得成本890萬元,補徵45%短報稅額約65萬元,另依規定處罰漏稅金額20%罰鍰約13萬元。
乙小姐漏報房屋修繕費用乙小姐出售房屋時未將可扣抵的修繕費用列入成本,導致申報所得偏高。稽徵機關調查後要求補繳稅款及利息。補繳短報稅額與利息,未受罰,因乙小姐配合更正申報。
丙先生未保存交易憑證丙先生出售房地申報取得成本,卻無法提供完整交易憑證,遭質疑申報成本過低。稅局以市價認定取得成本,課徵較高稅負,並處罰鍰。

案例分析小結

  • 虛報取得成本或漏報可扣抵費用,皆可能導致高額補稅與罰鍰。

  • 稅務機關審核依據除契約書外,匯款明細、協議書、發票等均是重要佐證文件。

  • 保存完整文件是稅務申報的重要防護網。


🛡️ 6. 自動更正申報與免罰機制說明

  • 何時可申請自動更正?
    發現申報錯誤後,尚未被稽徵機關調查前,納稅人可主動向稅務機關申報更正,補繳應納稅款及利息。

  • 自動更正流程

    1. 通過網路或親自至國稅局辦理更正申報。

    2. 附上修正說明及相關佐證資料。

    3. 補繳應納稅款與利息,避免罰鍰與刑事責任。

  • 免罰條件與限制

    • 更正時機必須在調查前。

    • 補繳稅款及利息須全額繳納。

    • 若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免予罰鍰。

  • 注意事項

    • 不應等待稽徵機關調查後才更正,否則將喪失免罰權利。

    • 維持良好納稅信用,避免後續法律風險。


❓ 7. 常見問題與專家建議

Q1:如何保存減價協議文件?

  • 建議將所有價格變動書面協議(包括郵件、簡訊、紙本文件)完整保存,並附上雙方簽名確認,以備日後申報佐證。

Q2:申報取得成本時常見誤區有哪些?

  • 以契約總價申報,忽略折扣、折讓。

  • 持有期間以簽約日計算,非登記日。

  • 忽略必要稅費及修繕費用可扣抵部分。

Q3:申報錯誤會面臨哪些風險?

  • 補徵高額稅款與罰鍰。

  • 刑事責任追究風險(重大逃漏稅)。

  • 信用受損影響未來貸款與投資。

專家建議

  • 賣方應提前做好完整資料整理,與專業稅務顧問合作。

  • 充分了解法規變動,適時調整申報策略。

  • 保持資訊透明,遇有疑義及早申報更正,降低風險。


📝 結論與稅務規劃建議

賣房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時,務必堅持「實際付款金額」原則,避免虛報造成重稅及罰款。取得成本的認定應以所有權登記日為持有期間起算點,預售屋持有時間不可併計。賣方應保存完整交易憑證與減價協議,充分利用可扣抵費用,合理降低稅負。發現申報錯誤,宜及時自動更正並補繳稅款及利息,享受免罰優待。建議民眾與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密切合作,做好申報前的周詳規劃與風險控管,確保交易順利且合法合規,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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