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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城2-3」到底是什麼?哪些土地最容易被市場誤解?

作者:小編 於 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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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2-3是國土計畫的「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指經核定重大建設或城鄉發展儲備用地,桃園主要在航空城、中壢工業區擴大範圍與產業專區,面積居全國之冠。但劃入城2-3不等於變建地,開發前應避免新增住商工業使用,且多以區段徵收開發;功能分區圖公告延至2031年。

但國土功能分區圖目前仍未正式公告:國土計畫法修正後,公告期限已延至2031年,在此之前非都市土地仍依區域計畫法管理。最常見的誤解:很多人以為「被劃進城2-3=未來變建地=現在該買」。但全國國土計畫的指導原則是:城2-3在完成開發前,應避免新增住商、工業及遊憩使用,只能維持原來合法使用;原本的可建築用地,甚至可能被調降使用強度、減少容許項目。而且大型開發多以區段徵收辦理,地主拿回的是部分抵價地,不是整筆土地升值。城2-3代表「可能被開發」,不代表「現在可以開發」,更不代表「整筆變建地」。

一、城2-3是什麼?國土功能分區快速看懂

結論:國土計畫把土地分成四大功能分區,城2-3是「城鄉發展地區」中的未來發展用地。

四大國土功能分區

功能分區定位
國土保育地區水源、森林、生態等環境敏感地區
海洋資源地區海域
農業發展地區農地與農業生產環境
城鄉發展地區都市、工業區、鄉村區與未來發展用地

城鄉發展地區的分類

分類內容現況
城1都市計畫地區依都市計畫法管理
城2-1原區域計畫的工業區、鄉村區、特定專用區(城鄉性質)既有發展地區
城2-2已核發開發許可地區、獎勵投資案件既有發展地區
城2-3經核定重大建設,或具城鄉發展需求的儲備用地未來發展地區
城3原住民族土地範圍內的鄉村區既有發展地區

城2-3的劃設條件

  • 須為經核定的重大建設計畫(性質以產業、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為原則),或具城鄉發展需求的地區。
  • 須有具體規劃內容或可行財務計畫;全國國土計畫成長管理原則要求5年內有具體發展計畫或需求。
  • 應避免使用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與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的土地。
  • 劃設面積原則上至少5公頃。

什麼時候正式上路?

國土計畫法原定2025年4月30日全面上路,修法後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期限延至2031年。正式公告前,非都市土地仍依《區域計畫法》的使用分區與使用地編定管理。目前看到的城2-3,多數仍是草案或劃設說明書上的規劃,尚未具法律效力。

二、桃園的城2-3在哪裡?

結論:主要集中在航空城、中壢工業區周邊與產業專區。

類型內容規模(劃設說明書草案)
核定重大建設桃園航空城計畫相關範圍航空城周邊大面積土地
產業儲備用地中壢工業區擴大(第一期)等3處產業園區計畫規劃約1,232公頃產業用地,扣除既有發展地區後,未來發展地區約730公頃劃為城2-3
輔導違章工廠產業專區八德大安、大園、新屋頭洲、大溪草厝江、平鎮東金等5處合計約139公頃劃為城2-3

依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說明書與繪製說明書(草案)。市府近期推動的平價產業園區名稱與範圍可能已調整(例如大園智慧、新屋頭洲、大溪、平鎮東龍),以最新公告為準。

全國之冠,也最具爭議

《報導者》套疊圖資指出,桃園約有3,086公頃原屬特定農業區與一般農業區的土地,在草案中被劃入城2-3,面積居全國之冠,主要位於航空城與中壢工業區鄰近區塊;其中中壢工業區附近一處就超過1,000公頃。部分範圍尚無實質開發計畫,也被質疑是「圈地」。這也提醒市場:城2-3範圍未來仍可能在審議中調整。

三、獨特切角:城2-3最常見的5個誤解

核心判斷:城2-3是「未來可能開發」的標記,不是「現在可以開發」的許可。開發前的使用限制、開發方式(多為區段徵收)與時程不確定性,才是地主與買方真正要評估的。

誤解實際情況
1.「城2-3就是建地」城2-3是功能分區,不是使用地編定。完成開發前,原本是農地仍是農地
2.「劃進去就能蓋工廠或住宅」全國國土計畫指導:開發前應避免新增住商、工業及遊憩使用,只能維持原合法使用
3.「原本的建地不受影響」原可建築用地若不妨礙重大建設可繼續編定,但可能調降使用強度、減少容許項目
4.「整筆土地都會增值」大型開發多以區段徵收辦理,地主領回的是部分抵價地,其餘作為公共設施與開發成本
5.「很快就會開發」功能分區圖2031年前公告;之後還要都市計畫或使用許可、徵收、工程,時程可能以十年計

對不同角色的意義

角色要注意的事
城2-3範圍內地主開發前使用受限;若採區段徵收,領回比例與時程是關鍵;不要被「未來題材」綁住資金規劃
想買城2-3土地的買方確認現行使用地編定、可否使用、開發方式與時程;以「現在能用的價值」評價,而不是未來想像
範圍內的既有工廠原合法使用可維持;未登記工廠應評估合法化路徑或遷入產業園區
企業找產業用地城2-3是長期供給,近期擴產仍要靠既有工業區與民間園區

你的土地在不在城2-3?能不能用?

同一塊地,可能同時涉及區域計畫的使用分區、使用地編定、國土功能分區草案、未來開發方式。詠騰工商團隊可協助地主與買方查證土地現況、評估現在能做什麼、以及合理的市場價值。

四、延伸研究:其他最容易被誤解的土地

結論:桃園土地種類多,「名稱聽起來能用」不等於「真的能用」。

土地類型常見誤解實際要查
丁種建築用地(丁建)「丁建就是工業區,什麼工廠都能設」屬非都市土地使用地編定,容許使用項目與產業別有規範;工廠登記、建蔽容積、臨路與排水都要查
甲種、乙種工業區(都市計畫)「工業區都一樣」甲工、乙工容許產業不同;各地細部計畫可能有回饋、容積或使用限制
都市計畫農業區內的老屋「有房子就整筆都是建地」合法建築基地以實際建築面積依建蔽率反推,其餘仍是農業區(本站另有專文)
農地上的工廠「有在營運就是合法工廠」須確認是否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未登記工廠有合法化期限與限制
公共設施保留地「都市計畫內的地都會漲」未開闢前使用受限,徵收時程不確定;地價稅另有優惠稅率
工業用地(地價稅10‰)「買到就一直是10‰」須持續供事業直接使用,停工、出租或改用途可能改課累進稅率

一個共通原則

土地價值取決於「現在能合法做什麼」,加上「未來可能做什麼的機率與時程」。前者看得到、可查證;後者要打折計算。只用未來題材定價的土地,最容易被高估。

五、名詞解釋

名詞白話說明
國土功能分區國土計畫法下的土地分區,將取代區域計畫法的非都市土地分區。
城2-3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未來重大建設或城鄉發展的儲備用地。
區域計畫法目前管理非都市土地的法律,功能分區圖公告後停止適用。
使用地編定非都市土地的細分用途,例如甲建、丁建、農牧用地。
區段徵收政府徵收整區土地開發,地主可領回一定比例的抵價地。
抵價地區段徵收後發還地主、取代現金補償的土地。

六、買地前的查證清單

項目怎麼查
都市或非都市土地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地籍謄本
使用分區與使用地編定謄本、地政事務所
國土功能分區草案桃園國土資訊站、劃設說明書
是否位於重大建設範圍航空城、產業園區等計畫範圍圖
開發方式區段徵收、市地重劃、使用許可或協議價購
現況使用是否合法建照、使照、工廠登記
臨路與排水建築線指定、現場勘查
稅負地價稅適用稅率、土地增值稅

三種情境推演

情境前提城2-3土地
計畫明確推進重大建設核定、開發方式與時程確定價值逐步反映,但以區段徵收後的領回條件為準
計畫延宕審議、財務或用地取得卡關長期處於使用受限狀態,資金被綁住
範圍調整審議時縮減或改劃原本的題材消失,價格回歸現況使用價值

以上為一般情境說明,非法律或投資建議。

七、FAQ

問題回答
城2-3是什麼?城鄉發展地區第二類之三,經核定重大建設或具城鄉發展需求的儲備用地。
城2-3已經生效了嗎?尚未,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期限延至2031年,目前仍依區域計畫法管理。
桃園城2-3在哪裡?主要在航空城周邊、中壢工業區擴大範圍與產業專區。
劃進城2-3可以蓋工廠嗎?開發前應避免新增住商、工業及遊憩使用,只能維持原合法使用。
城2-3土地會漲嗎?不一定,多以區段徵收開發,地主領回部分抵價地,且時程不確定。
丁建可以設任何工廠嗎?不行,容許使用、工廠登記與建築條件都要查。
怎麼查自己的土地?謄本、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桃園國土資訊站,或洽詢專業人員。

八、一句話結論

城2-3是「未來可能開發」的儲備用地,不是建地、也不是開發許可;開發前使用反而受限,多半還要經過區段徵收——評估桃園土地,先看現在能合法做什麼,再把未來題材打折計算。

詠騰工商團隊|桃園土地與工商不動產查證專家

桃園土地種類複雜:都市計畫、非都市土地、丁建、工業區、農地工廠、城2-3……名稱聽起來能用,不等於真的能用。詠騰工商團隊協助地主與企業:

  • 🔍 土地查證:使用分區、使用地編定、國土功能分區草案與開發計畫
  • 🏭 工業地與廠房:丁建、工業區、合法廠房的買賣與租賃
  • 💰 價值評估:以現況可用價值為基礎,合理評估市場價格
  • 🤝 地主委託:出售、出租或合作開發的媒合

詠騰工商團隊(曾先生)
洽詢電話:0981-681-379

免責聲明:本文依國土計畫法、全國國土計畫土地使用指導事項、桃園市國土功能分區劃設說明書與繪製說明書(草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資料,以及中央社、農傳媒、報導者等公開報導整理,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不構成法律或投資建議。城2-3範圍與管制以主管機關正式公告為準;個別土地請洽地政機關或專業人員查證。

桃園「城2-3」到底是什麼?哪些土地最容易被市場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