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遺產稅1,333萬免稅是真的,但「臨終前把財產送出去」為什麼常常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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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5年)遺產稅免稅額維持1,333萬、配偶扣除553萬、子女每人56萬、喪葬費138萬,並採10%/15%/20%三級累進(淨額5,621萬以下10%)。本文用財政部最新公告拆解免稅額與扣除額差異、附三種家庭試算,校正常見錯誤(遺產稅非夫妻合併申報),並提醒「死亡前2年贈與會被拉回課稅」的陷阱與不動產公告現值折扣,給想傳承的家庭正確做法。
對大多數家庭來說,遺產稅的實際壓力,比想像中小很多——很多人根本免稅。但正因為如此,很多人反而踩進另一個陷阱。網路上常見「趁早把財產贈與子女、降低遺產稅基」,聽起來合理;問題是——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媳婦、女婿的財產,會被國稅局「拉回」併入遺產課稅(擬制遺產),臨終前才急著送,多半失敗。而且2026年財政部還在預告修法,把這塊收得更緊。這篇要做兩件常漏的事:一是用財政部最新數字,把免稅額、扣除額和三級稅率算清楚;二是拆穿「臨終前贈與」的迷思,並點出不動產族群最該懂的合法槓桿——公告現值折扣。
一、看懂數據:2026免稅額、扣除額與三級稅率
先分清楚兩件常被混為一談的事:「免稅額」是每案先減的一筆(1,333萬);「扣除額」是依家庭狀況再往下減的項目(要附證明)。兩者疊加,才是實際的「免稅門檻」。
2026(115年)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
| 項目 | 2026 金額 | 說明 |
|---|---|---|
| 免稅額 | 1,333 萬 | 每一遺產稅案件先從遺產總額減除 |
| 配偶扣除額 | 553 萬 | 死亡時有合法配偶即可扣,與是否分到遺產無關 |
|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等) | 每人 56 萬 | 未成年者可按距成年年數,每年再加扣56萬 |
| 父母扣除額 | 每人 138 萬 | — |
|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 每人 693 萬 | 金額最大、最常被漏;須符合重度以上身障或精神衛生法病人 |
| 受扶養兄弟姊妹/祖父母 | 每人 56 萬 | — |
| 喪葬費扣除額 | 138 萬 | 定額,免附單據 |
| 不計入遺產總額 | 日常器具100萬/職業工具56萬 | 另有壽險身故給付等(見第六節) |
資料來源:財政部114年11月27日台財稅字第11404671540號公告,適用115年(2026)發生之繼承案件;因CPI未達累計上漲10%門檻,與114年相同、自2022年沿用。
遺產稅三級累進稅率
| 課稅遺產淨額 | 稅率 | 速算 |
|---|---|---|
| 5,621 萬以下 | 10% | 淨額 ×10% |
| 超過 5,621 萬 ~ 1 億 1,242 萬 | 15% | 562.1萬 + 超過5,621萬部分×15% |
| 超過 1 億 1,242 萬 | 20% | 1,405.25萬 + 超過1億1,242萬部分×20% |
重點:多數家庭的「淨額」在扣完後很低甚至為零,即使要繳,多半也落在10%那一級。真正會碰到20%的,是遺產淨額破億的高資產家庭。「遺產稅很重」其實是誤解——重的是沒規劃。
二、獨特切角:為什麼「臨終前把財產送出去」常常失敗?
核心觀點:節稅的關鍵不是「送不送」,而是「早不早」。臨終前才急著贈與,通常會被稅法擋下來。
陷阱一:死亡前2年贈與會被「拉回」課遺產稅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子女、孫子女、兄弟姊妹)及其配偶(媳婦、女婿)的財產,要併回遺產總額課遺產稅(稱「擬制遺產」)。所以「知道時日不多、趕快把房子和現金過戶給子女」這個很多人的直覺,恰恰最容易失敗——送出去了,稅還是跑不掉。
陷阱二:夫妻互贈免贈與稅,但2年內過世仍會被抓回
很多人以為「夫妻之間贈與免稅,臨終前先過給配偶就沒事」。贈與當下確實免贈與稅,但若贈與後2年內過世,這筆仍會被併回課遺產稅。
2026修法還在收緊(預告草案、未定案)
財政部2026年2月預告修正《遺贈稅法》,重點包括:擬制遺產改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就算拋棄繼承只要曾受贈死亡前2年財產仍須負稅、並放寬分期繳納。方向就是把「臨終前移轉」的漏洞補得更死。(以上為預告草案,尚未完成立法三讀,最終以公布條文為準。)
正確做法是「趁早、分年」:善用贈與稅每年244萬免稅額(父母兩人可各贈,一年約488萬),長期分批移轉;越早開始,越能避開2年拉回,也越能壓低未來遺產基數。臨時抱佛腳,通常來不及。
三、不動產:遺產稅最大的合法折扣
對持有房地產的家庭,這是最該懂的一件事:遺產稅算不動產,不是用市價,而是用「公告現值/評定現值」。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遺產價值以死亡時「時價」為準,但土地用公告土地現值、房屋用評定現值計算。這兩者通常只有市價的5~7成,台北精華區甚至可能低到4成。也就是說:
相對地,現金、存款、股票是按全額(時價)計入遺產。這解釋了為什麼「持有不動產」本身就內建一層遺產稅折扣,也是許多家庭傳承時偏好不動產的原因之一。
但要注意實質課稅原則:若被繼承人重病期間、臨終前大量舉債或賣股「換成房子」來壓稅基,且繼承人無法證明資金用途,國稅局可依實質課稅把它拉回課稅。合法折扣要「平時就配置好」,不是臨終前操作。
四、延伸研究:三種家庭實際試算
以下為概念化試算,僅供理解級距用;實際以國稅局核定為準。房地產以公告/評定現值計。
案例A|中產四口(配偶+2子女),遺產2,000萬
| 遺產總額(房屋公告現值+存款+股票) | 2,000 萬 |
| 免稅額 | −1,333 萬 |
| 配偶扣除 | −553 萬 |
| 子女扣除(56萬×2) | −112 萬 |
| 喪葬費 | −138 萬 |
| 課稅遺產淨額 | 低於 0 → 免稅(仍須申報) |
案例B|企業主(配偶+3子女),遺產6,000萬
| 遺產總額 | 6,000 萬 |
| 免稅額+配偶553+子女56×3+喪葬138 | −2,192 萬 |
| 課稅遺產淨額 | 約 3,808 萬(落在10%級距) |
| 應納遺產稅 | 約 381 萬(3,808萬×10%) |
案例C|高資產家庭,遺產淨額破1億1,242萬
觸及第三級20%稅率,稅額可能上千萬。這一族群才是真正需要提早以分年贈與、保險、信託等工具做整體佈局的對象。
五、名詞解釋(一看就懂)
| 名詞 | 白話解釋 |
|---|---|
| 免稅額 vs 扣除額 | 免稅額是每案先減的1,333萬;扣除額是依家庭狀況(配偶、子女、父母、身障、喪葬)再減、要附證明。兩者可疊加。 |
| 課稅遺產淨額 | 遺產總額 − 不計入項目 − 免稅額 − 各項扣除額。淨額才拿去乘稅率。 |
| 擬制遺產 | 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要併回遺產課稅,防止臨終前脫產避稅。 |
| 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 | 遺產稅計算不動產的基準,非市價,通常僅市價的4~7成。 |
| 贈與稅免稅額 | 每年每位贈與人244萬額度內免贈與稅,是分年傳承的核心工具。 |
| 實質課稅原則 | 國稅局看「經濟實質」而非形式;刻意安排避稅(如臨終前買房、躉繳保單)可能被否認並補稅。 |
六、想傳承的家庭接下來該做什麼
重點:先確認「要不要繳」,再決定「怎麼傳」;工具要趁早用,別臨終才動手。
| 工具/動作 | 怎麼用、要注意什麼 |
|---|---|
| 先試算是否免稅 | 用免稅額+扣除額估「門檻」;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有官方試算工具 |
| 分年贈與 | 每人每年244萬免稅,越早開始越好;避開死亡前2年才贈與 |
| 不動產配置 | 善用公告/評定現值折扣,但避免臨終前操作觸及實質課稅 |
| 壽險規劃 | 指定受益人的身故給付原則不計入遺產(保險法112條),但注意最低稅負制與實質課稅,非「保證免稅」 |
| 立遺囑/信託 | 分配明確、避免手足爭產;高資產可評估信託與家族辦公室 |
| 依限申報 | 死亡後6個月內申報,逾期最高2倍罰鍰;即使免稅也要申報 |
提醒:遺產稅、贈與稅、不動產傳承牽涉法律與稅務細節,個案差異大。動手前建議諮詢地政士、會計師或律師,做整體規劃,別只照網路懶人包操作。
七、常見問題 FAQ
| 問題 | 解答 |
|---|---|
| Q1. 2026遺產稅免稅額多少? | 1,333萬元,與去年相同、維持不變(CPI未達10%調整門檻,自2022年沿用)。仍須於死亡後6個月內申報。 |
| Q2. 遺產要繳多少稅? | 三級累進:課稅遺產淨額5,621萬以下10%、5,621萬–1億1,242萬15%、超過1億1,242萬20%。多數家庭落在10%或免稅。 |
| Q3.「夫妻合併扣553萬」對嗎? | 不精確。遺產稅不是夫妻合併申報(那是綜所稅);553萬是配偶扣除額,被繼承人死亡時有合法配偶即可扣。 |
| Q4. 臨終前把財產送給子女能節稅嗎? | 通常不行。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子女等,會被拉回併入遺產課稅。要節稅得趁早分年贈與。 |
| Q5. 為什麼有房子的人常常免稅? | 因為不動產按公告土地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計,通常僅市價4~7成。市價2,000萬的房子可能只認1,000萬,扣完免稅額與扣除額往往免稅。 |
| Q6. 遺產沒超過免稅額還要申報嗎? | 要。無論是否需繳稅,都應於死亡後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未申報最高處2倍罰鍰。 |
八、一句話結論
2026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扣除額,讓多數家庭其實免稅或只繳10%;真正的節稅關鍵不是「臨終前把財產送出去」(2年會被拉回),而是趁早分年贈與+善用不動產公告現值折扣。
詠騰工商觀點
從不動產實務角度,遺產稅最值得留意的兩件事:第一,不動產是內建折扣的傳承工具——按公告土地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課稅,通常只有市價的4~7成,相較現金、股票按全額計入,持有不動產在傳承時本身就享有稅基優勢;但這必須「平時就配置好」,臨終前才大量買房壓稅,容易踩到實質課稅原則被否認。第二,時間才是最大的節稅槓桿——分年贈與(每人每年244萬免稅)、避開死亡前2年、及早立遺囑或信託,效果遠勝臨時操作。
對持有房地產、準備世代傳承的家庭與企業主,我們建議:先試算是否會繳稅、釐清各項扣除額,再就不動產的持有、贈與、繼承與可能的處分做整體稅務與資產規劃,並諮詢地政士、會計師與律師。詠騰工商團隊在不動產買賣、持有與傳承相關實務上,可協助客戶連結專業資源、盤點名下不動產現值與可行方案。
免責聲明:本文遺產稅、贈與稅之免稅額、扣除額、課稅級距與相關規定,整理自財政部(賦稅署、各區國稅局)115年公告及公開資料並經查證;文中「2026修法」為財政部預告草案、尚未完成立法三讀,最終以公布條文為準;試算為概念化示範,實際稅額以國稅局核定為準。稅法及金額可能隨物價指數與修法調整。本文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任何稅務、法律、投資或不動產交易建議;涉及遺產、贈與、不動產傳承或處分,應自行查證並諮詢地政士、會計師、律師等專業人士。相關規劃具個案差異與風險,過往規定不代表未來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