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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看懂】職安法 25 條大修:300 萬高額罰則、霸凌專章、承攬強化一次解析

作者:小編 於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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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職安制度上路後,企業從「能推就推」變成「不敢再推」,責任全面拉高,直接衝擊營造、科技製造、醫療照護與零售餐飲等高風險行業。營造業首當其衝,因事故占比高、承攬層層外包,改革後業主必須全面負責,外包不再是免死金牌。科技製造則需加強統合管理,尤其設備維護與機電工程都需完整危害告知。醫療端的職場霸凌透明化,主管到院長都可能被追責。零售餐飲則因人員流動率高,需要建置更完善的申訴流程。整體而言,新制度讓企業不只要做安全,更要能「證明自己有做」。長期來看,制度雖增加短期成本,但也推動產業升級、安全文化成熟,並帶來管理優化、設備更新與新型職安服務三大商機。

⚠️【一次看懂】職安法 25 條大修:300 萬高額罰則、霸凌專章、承攬強化一次解析

📑 目錄

  1. 🌟 引言:為什麼這次職安法修法是「十年最大改變」

  2. 🏗 工安預防全面化:源頭控管到施工端的整體改革

  3. 🤝 承攬管理大幅升級:多家施工者的義務一次看

  4. 🚫 職場霸凌法制化:全新專章與調查制度

  5. 🔎 外包工程與設備管理:事前評估如何落實

  6. ⚖️ 罰則全面提升:最高罰鍰從 30 萬 → 300 萬

  7. 📊 表格分析:新舊法比較、企業影響度矩陣

  8. 🌍 國際比較:台灣與日本、韓國、歐盟差異

  9. 🧱 產業衝擊分析:營建、科技製造、醫療、零售影響

  10. 💡 專家觀點:法規背後的政策邏輯

  11. 🔧 企業策略建議:人資、法遵、安衛、主管必做五大調整

  12. 🔚 結論:這次修法將改變台灣十年職場樣貌


🌟 引言:這場修法,是 2013 以來最大幅度的職安改革

立法院於 2024 年 12 月 2 日三讀通過的《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共調整 25 條、增訂 6 條。
勞動部稱其為 「十年來最大幅度、對企業衝擊最直接的修法」,一點也不誇張。

改革聚焦兩大核心:

  1. 工安預防全面化(源頭控管、承攬管理、機具設備管理)

  2. 職場霸凌法制化(專章、申訴、外部調查、透明化)

兩者加總,幾乎觸及每一個事業單位,從工地、醫院、科技業,到咖啡店、連鎖業、校園都牽涉其中。

你可能會想:
👉 修法這麼多,我到底需要做什麼?
👉 罰則變 10 倍,企業真的會被罰到嗎?
👉 職場霸凌到底怎麼定義?

別擔心,這篇文章會帶你一次看懂規定、差異、影響與如何因應。


🏗 1. 工安預防全面化:從規劃、設計到施工一次掌握

🧱 1-1 工程源頭控管首次「寫進法條」

以前的工安制度,多半集中在施工現場的「做」:
✔ 戴安全帽
✔ 做好架設
✔ 完成自主管理

但這次修法是從「還沒動工」就開始。

📌 必須做的三件事:

  • 危害預先評估

  • 編製安全衛生圖說

  • 編列安全衛生預算

這三項,都比過去更「前置化」。
換句話說,不能只是施工現場忙著滅火,而是要從規劃時就避免火苗。

💬 一句話總結:工程不能只埋頭做,還得先想好怎麼做才安全。


🧱 1-2 哪些工程要做源頭評估?

勞動部尚未公布細則,但已明確表示:

👉 「一定規模以上」的營造工程 都要做。

依目前趨勢推估:

可能門檻推估範圍
工程金額1000 萬~3000 萬以上
工程類型公共工程、企業廠房、商辦裝修、大型機電工程
涉及人數多工種、多承攬者

業主的角色也加重,從「給錢的人」變成「負責安全的源頭者」。


🧱 1-3 源頭控管三大義務詳解

危害預先評估

以往常被忽略,但現在是硬性要求。

必須評估:

  • 施工環境危害

  • 高空、電力、火災等風險

  • 交叉施工、機具衝突風險

  • 承攬人能力評估

★ 安全衛生圖說

首次明文要求。

圖說需包含:

  • 機具配置

  • 動線安排

  • 高處作業保護

  • 電氣防護

★ 安全衛生預算

不得只是「象徵性預算」,必須可追查、可佐證。


🤝 2. 承攬管理全面升級:多家施工者必須統合管理

這是企業最關心的部分之一。

以後的承攬不是「簽約、交付、走人」,而是「交付、評估、告知、控管」。

🧩 2-1 交付承攬前必做:

  • 完成 風險評估

  • 危害告知 承攬商

  • 機具、場所出租 → 也要告知危害

  • 共同作業場域 → 做「進場管制」

🧩 2-2 進場管制強化

必須包含:

  • 人員登錄

  • 機具、車輛編號

  • 教育訓練

  • 作業資格查驗

大型工地已經在做,但修法後 中小工程也不能例外


🧩 2-3 多家施工者 → 必須指定「統合管理者」

以前是承攬商各做各的,而這次要求:

👉 「只要多家公司同時施工,業主就要指定一個統合管理人」

統合管理人負責:

  • 統一風險評估

  • 指揮協調

  • 防災措施落實

  • 緊急應變流程

某種程度上像是「安全總指揮」。


🚫 3. 職場霸凌法制化:新增專章,是這次修法最大亮點

十年來,台灣職場對霸凌的處理,長期依賴個別企業規定,欠缺法律位階。
這次修法新增「職場霸凌專章」,是劃時代轉變。


🧩 3-1 職場霸凌的法律定義(首次明訂)

勞動部固然稍後會公布細則,但本次修法已明確涵蓋:

  • 言語羞辱

  • 精神壓力

  • 排擠孤立

  • 過度監控

  • 惡意懲戒

  • 恐嚇威脅

  • 破壞名譽或人際

  • 與職務不相當的差別待遇

一句話:
👉 足以影響受僱者人格、尊嚴、工作權利的行為
都可能構成霸凌。


🧩 3-2 雇主義務全面化

企業須設置:

  • 內部申訴制度

  • 調查程序(含利益迴避)

  • 明確處理時程

  • 記錄與保管制度

  • 調查成果 → 登錄主管機關平台

  • 提供必要保護(調班、休假等)


🧩 3-3 最高負責人可被外部調查:史上第一次

這點震撼企業界:

👉 若被申訴者是「董事長、經理人、大股東、實際負責人」
員工可以跳過公司,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

然後:

  • 由第三方專業單位調查

  • 報告送主管機關

  • 結果需公開

這讓「權力不對等」的問題第一次真正獲得制度保障。


🧩 3-4 「實際負責人」的定義更廣

勞動部補充指出,實際負責人包括:

  • 董監事

  • 持股 20% 以上股東

  • 由工會或利害關係人指認者

  • 負責人配偶、三等親

  • 企業內重要決策者

這意味著:

👉 不管是不是名義職稱,只要能掌控人事與業務,就算「實際負責人」。


📊 4. 表格分析:新舊法比較與衝擊度矩陣

📌 表 1:新舊法比較

項目舊法新法影響
源頭控管無明文要求危害預評估、圖說、預算★★★★★
承攬管理基本管理強制評估、告知、進場控管★★★★
統合管理者無必要多家施工者須設置★★★★
職場霸凌無專章明確定義+申訴+調查★★★★★
外部調查最高負責人可由外部查★★★★★
罰則上限 30 萬上限 300 萬★★★★★
違法資訊公開限制擴大揭露範圍★★★★

📌 表 2:產業衝擊矩陣

產業衝擊程度主要原因
營造業⭐⭐⭐⭐⭐源頭控管+承攬管理
科技製造⭐⭐⭐⭐外包、機具、多人作業
醫療業⭐⭐⭐⭐霸凌申訴案件多
服務零售⭐⭐⭐人力結構、職場互動
金融業⭐⭐⭐管理層級多、訊息透明要求
餐飲業⭐⭐⭐⭐多承攬+高 turnover

🌍 5. 國際比較:台灣職安制度與主要國家差異

台灣這次修法,方向與國際一致:

國家工安源頭控管職場霸凌法制化罰則
日本明文要求2019 法制化高額罰則
韓國強調源頭控管有明文重罰、刑責
歐盟要求 CE 與風險管控多國法制化高額罰則+公開
台灣(新法)新增源頭要求新增專章30→300 萬

👉 職場霸凌專章的加入,使台灣正式與先進國家接軌。


🧱 6. 產業衝擊深入分析

這次職安法 25 條修法,雖然看似技術性,但實際影響範圍幾乎涵蓋全台所有產業。不同產業受到的衝擊並不相同,有的需要重新建置制度、有的要補強教育、有的則必須重新調整企業文化。

以下我會逐一拆解主要產業的衝擊層面,並從「人力模式」、「外包結構」、「層級文化」、「工作風險」、「產業慣例」五個角度來比較。

⭐ 企業辦公職場:看似風險低,其實衝擊不小

大多數企業以為修法主要針對「營造」與「高風險作業」,但事實上,辦公室職場 是這次「職場霸凌專章」衝擊最顯著的領域之一。

🔹 為什麼企業辦公室影響大?

原因很簡單——
白領職場的「心理壓力、溝通方式、管理手法」最容易落入霸凌的新定義。

尤其是:

  • KPI 壓力

  • 小組競賽

  • 專案進度追蹤

  • 業績鬥爭

  • 長時間加班

  • 資深壓迫菜鳥

  • 上司「語氣」問題

這些在過去很常見,但修法後都可能「被視為霸凌因子」。

🔹 三種最容易踩線的辦公室情境

(以下都是企業常見狀況,未來都可能提高申訴量)

1️⃣ 「主管情緒化指揮」

像是:
「你怎麼這麼慢?」
「不要再問這種問題了。」
「你再做不好就知道!」

修法後,只要讓員工感到人格尊嚴受損,都可能被認定為心理壓迫。

2️⃣ 「工作量不均或惡意分派」

把重活塞給某人、把爛攤子丟給新人。
若缺乏評估與透明理由,恐構成差別待遇。

3️⃣ 「團隊排擠、孤立特定員工」

不加他開會、不給資訊、不談心。
新法明訂這類都是職場霸凌行為。

🔹 對企業管理層的衝擊

  • 主管需要重新教育訓練

  • 管理方式要從「壓力式」 → 「支持式」

  • 辦公室聊天、LINE 指示都變成「證據」

  • 最高負責人若涉案 → 可被外部調查

一句話:
👉 未來企業不是不能要求績效,而是要能提出「合理且不具壓迫性的管理依據」。


⭐ 營造業:衝擊最大的一群

營造業是這次修法的「核心對象」,因為多年來全台工安事故約有 40%以上發生在營造業,而「多承攬、多交叉、多高風險」是結構性問題。

🔨 為何修法對營造業幾乎是「全面改寫」?

  • 高空、電焊、機電、水電、模板、鋼構等多工混合

  • 各承攬商習慣「各做各的」

  • 設計變更頻繁,造成現場落差

  • 工期壓力大,安全常被犧牲

這次修法目的是讓「業主 → 總包 → 分包 → 現場」的責任鏈變得清楚。

🔨 四大變化讓業主壓力全面升高

1️⃣ 源頭控管全面寫入法條

從規劃、設計、標案階段就需納入安全評估,包含圖說與預算。

2️⃣ 多承攬必須設置統合管理者

統合管理者不只是行政角色,而是「安全總指揮」,要統整不同工種的作業。

3️⃣ 危害告知義務爆炸性增加

每位承攬商進場都需要被告知風險、作業規定、設備危害。

4️⃣ 罰則從 30 萬提高到 300 萬

營造業是最容易踩線的產業,因此罰責風險最大。

🔨 實際案例示意(非常接近未來會出現的狀況)

  • 一名水電承攬未經統合管理者同意擅自施工 → 業主也要負責

  • 電焊工未受教育訓練 → 罰

  • 模板工跨區操作起重設備 → 罰

  • 設計變更導致作業動線混亂 → 罰

簡單說:
👉 未來營造業「無法再靠默契施工」,必須全面制度化。


⭐ 科技製造:外包工程與機電維護成為監管焦點

科技業表面上是安全程度高的室內環境,但實際風險非常龐大:

  • 無塵室機台維修

  • 廠務設備(氣體、電力、化工)

  • 大型建廠工程

  • 機電外包團隊常駐

  • 24 小時不停線

這些都高度依賴外包工程。

🔧 修法如何改變科技製造業?

1️⃣ 外包商「進場」成為一個法律事件

企業必須完成:

  • 資格查驗

  • 危害告知

  • 特殊作業核可

  • 工作許可

任何缺一步 → 企業吃罰。

2️⃣ 統合管理需求更高

無塵室內往往有廠務、設備、外包多組人員同時作業,需統一管控動線與機具。

3️⃣ 重大設備維護會被視為高風險作業

例如:

  • 氣體管線

  • 化學液槽

  • 高架吊掛設備

這些都需要更嚴格的安全評估。

🔧 一句話總結

👉 科技業真正的風險不是「看起來」,而是「看不到」的維護工程。
修法後,這些隱藏風險都會被強制拉到台前。


⭐ 醫療與照護業:霸凌申訴將大幅增加,制度透明化不可逆

醫療場域長期存在明顯階級制:

  • 主治醫師 → 住院醫師 → PGY → 護理師 → 替代役/工讀

  • 壓力與責任高度集中

  • 情緒勞動極大(病人、家屬)

這些條件讓「職場霸凌」成為結構性問題。

👩‍⚕️ 修法衝擊包含:

1️⃣ 主管、院長若涉霸凌 → 可直接被外部調查

這是醫院界非常震撼的規定。

2️⃣ 申訴量將顯著提升

醫療業申訴本來就高,修法後只會更多。

3️⃣ 調班、職務調整成為義務

保護申訴人是一個強制要求,而不是企業自行判斷。

4️⃣ 證據會越來越多元
  • 錄音

  • 值班表

  • 醫師交班系統

  • 護理站監視器

  • 病房通訊軟體

都成為可能的佐證。

一句話:
👉 修法會迫使醫療體系改革「文化問題」,不再只靠職場倫理。


⭐ 零售、餐飲與連鎖業:高 turnover 代表高風險

這些產業結構特點就是:

  • 基層員工多

  • 流動率高

  • 年輕、打工族比例高

  • 店長壓力大、輪班多

  • 即戰力文化強

  • 常以 LINE、群組指派工作

而這些,剛好是修法後最容易涉及:

  • 管理不當

  • 差別待遇

  • 排擠

  • 心理壓力

  • 語言羞辱

🍔 修法後零售餐飲業需面對:

1️⃣ 店長需接受正式管理訓練

不能再用「老鳥心法」管理人。

2️⃣ 輪班制度需更透明

班表不合理 → 可成為申訴證據。

3️⃣ 教育訓練需制度化

過去常是口頭帶人,未來要寫程序。

4️⃣ 外包清潔、設備維護也需要危害告知

便利商店、百貨、餐廳都適用。

一句話:
👉 零售餐飲不怕規定多,而是怕「沒有制度」會踩雷。


💡 7. 專家觀點:法規背後的政策邏輯

我將加入多段深入解析,拉高文章厚度:

  1. 勞動部想做的,是「從事後處罰 → 事前預防」的結構性轉變

  2. 職場霸凌專章是為數位時代而生:遠距、即時通訊、階級壓力更大

  3. 承攬管理是產業升級趨勢:企業不能只「切割責任」

  4. 罰則提高是國際趨勢的一環:沒有罰則,制度不會動

  5. 外部調查制度是歷史突破:終於處理權勢不對等問題


🔧 8. 企業策略建議:五大方向務必調整

1️⃣ 設置「職安法專案小組」

跨部門:法遵、人資、安全衛生、總務、各部門主管。

2️⃣ 重寫承攬管理 SOP

包含:

  • 危害告知模板

  • 進場控管程序

  • 證照查驗流程

3️⃣ 建立職場霸凌調查制度

必要項目:

  • 保密性

  • 利益迴避

  • 明確時程

  • 申訴管道

4️⃣ 與外部顧問合作整合源頭控管制度

許多中小企業不具備評估能力,外包顧問成為可行解法。

5️⃣ 預留預算:罰款提高 → 企業寧可做足準備

與其付 300 萬,不如提前建立制度。


🔚 結論:這次修法,將影響台灣未來十年職場文化

這次職安法 25 條修正,是時代性的轉變。
不只是工地安全,而是「每一種工作型態」都被重新檢視。

它將帶來:

  • 更友善的工作文化

  • 更透明的申訴制度

  • 更安全的承攬作業

  • 更符合國際趨勢的職場治理

未來十年,我們會看到更多企業從「規避風險」進化為「建設制度」。
這不只是法律要求,更是企業永續、ESG、人才留任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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