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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湖口廠房仲介費虛構案:富圓采背信案詳解與警示

作者:小編 於 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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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圓采科技董事長郭莉莉與新日光實質負責人何士棟因虛構新竹湖口廠房仲介費 4803萬8千元 被新竹地檢署依商業會計法特別背信罪起訴。郭莉莉為籌措資金,製作不實會計憑證與發票,佯稱已委任新日光仲介廠辦買賣,並順利將鉅款轉入指定帳戶,造成公司重大財產損失。該廠房最終以高於最低授信價售出,富圓采於2018年歇業,廠房遭法院查封拍賣,多名員工薪資未發,引發抗議與勞資爭議。本案凸顯企業內控失效、高層私交干預財務、銀行監控漏洞及投資者風險,提醒上市公司需加強交易透明化、內部審計與董事會監督,並保障員工權益與社會責任。

🏢 新竹湖口廠房仲介費虛構案:富圓采背信案詳解與警示

📌 目錄

  1. 🏢 案件背景與人物介紹

  2. 📝 事件經過逐步分析

  3. 📊 會計憑證與法律違規分析

  4. ⚖️ 檢方指控與法律責任

  5. 🏛️ 案件法律解讀與類似案例分析

  6. 💹 投資者與企業經營警示

  7. 🧩 員工與社會責任問題

  8. 🧐 結論與建議


🏢 案件背景與人物介紹

2025年,新竹地檢署起訴 富圓采科技 董事長郭莉莉及新日光實質負責人何士棟,涉嫌 商業會計法特別背信罪。案件核心為 4803萬8千元仲介費的虛構交易,金額巨大,牽涉公司內部財務、銀行操作、法律責任與投資者利益。

人物年齡職位角色與背景
郭莉莉61歲富圓采董事長上市公司董事長,長期虧損期間尋求資金紓困
何士棟70歲新日光實質負責人與郭莉莉私交深厚,多次提供借款及酬庸安排
富圓采科技-上市公司竹科湖口廠辦持有者,2018年歇業,廠房遭法院查封拍賣
新日光公司--實質介入富圓采資金運作與仲介費操作

💡 觀點:企業高層私交導致財務操作不透明,容易衍生重大法律風險,尤其是上市公司,涉及投資者權益。


📝 事件經過逐步分析

2.1 🏭 湖口廠辦出售過程

富圓采科技因 長期虧損,決定出售新竹湖口廠房以籌措資金。原本委託銀行團監控,依據授信合約不得低於 7億元出售。然而,因資金需求與私交因素,郭莉莉與何士棟達成口頭協議:

  1. 若廠房無法按市場價售出,將以合約最低價賣給何士棟。

  2. 達運精密意外發現廠房出售訊息後,提出 9.15億元購買方案

  3. 資金依契約匯入富圓采公司備償專戶。

🔍 重點:雖然市場出現高價買家,但私下口頭協議讓財務操作暗藏漏洞,銀行監控不足。

說明:湖口廠辦出售流程

富圓采董事會 → 銀行監控 → 郭莉莉與何士棟口頭協議 → 達運精密提出高價 → 資金匯入專戶

2.2 💰 仲介費4803萬的操作手法

為了「酬庸」與掩蓋財務操作,郭莉莉製作不實文件,營造廠辦仲介交易合法的假象:

操作手法目的
虛構仲介費製作「富圓采公司湖口廠房處分說明書」,聲稱已委託新日光仲介掩蓋私下交易,營造合法外觀
假發票與會計憑證佯裝仲介費已支付,金額共 3 張發票誤導銀行核准轉帳,獲取資金
銀行操作分行發現異常,但總行施壓完成轉帳4,803萬8千元順利匯入新日光指定帳戶

⚠️ 分析:企業內控缺失,加上董事長與第三方實質負責人私交深厚,導致高額資金被非法轉移。


2.3 🏦 銀行發現異常與款項轉匯

銀行在操作流程中起初發現異常:

  1. 新工分行暫停支付仲介費,檢查文件合法性。

  2. 總行信託部指示債務管理處施壓,命令分行不得阻擋款項支出。

  3. 款項最終順利匯入富圓采專戶,再轉入新日光指定帳戶。

💡 警示:即使財務流程有監控,若高層干預或信任鏈不當,仍可能造成重大資金損失。


📊 會計憑證與法律違規分析

郭莉莉與何士棟的行為涉及以下法律違規:

違法行為法條依據影響
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刑法第214條偽造文件,誤導銀行與第三方
商業會計法特別背信罪商業會計法第47條造成公司重大財產損害,檢方建請沒收犯罪所得
製作虛假發票財政部相關法規違反稅務與會計規範,涉逃稅風險

🔍 法律重點:製作虛假會計憑證與發票,企圖掩蓋資金流向,即屬典型背信罪案例。


⚖️ 檢方指控與法律責任

檢方認為郭莉莉及何士棟行為明顯:

  1. 犯刑法 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

  2. 犯商業會計法 特別背信罪

  3. 犯罪所得 4803萬8千元 應被宣告沒收

🧐 投資者啟示:企業董事長與實質控制人若操作財務不透明,投資者應特別注意公司內控與財務報表真實性。


🏛️ 案件法律解讀與類似案例分析

5.1 📚 法律分析

特別背信罪要件

  1. 公司或法人有財產行為權限。

  2. 高層人員以私利為目的,違背職務處理財產。

  3. 造成公司重大財產損失。

郭莉莉與何士棟的行為完全符合上述要件,法院極可能依 商業會計法與刑法規定 判決。

5.2 🔍 類似案例對比

案例金額核心違法結果
台中電子公司財務造假3.2億偽造會計憑證董事長判刑10年,沒收財產
新北工業公司仲介費造假5,000萬特別背信罪高層起訴,資產沒收
富圓采科技4,803萬8千特別背信、虛構仲介費檢方起訴,犯罪所得建請沒收

💡 觀點:財務造假案件金額大小不同,但核心問題皆在於 高層私利導向、內控失效與文件造假


💹 投資者與企業經營警示

企業治理與財務透明度是投資安全的核心,本案提醒投資者及企業經營者必須正視以下要點:

1️⃣ 公司內控必須嚴格

公司內控是防止財務操作不透明和高層濫權的第一道防線。內控制度包括監察人制度、內部稽核、董事會監督等。富圓采案例顯示,董事長與實質控制人私交密切,導致財務操作失去監控,最終產生重大資金損失。

  • 監察人制度:應獨立於董事長與高層管理團隊,定期檢查大額交易及財務報表。

  • 內部審計功能:不僅檢查會計憑證,也應追蹤資金流向、核對交易文件。

  • 董事會決策透明化:重大交易應經過書面會議紀錄,避免口頭協議或私下操作。

💡 觀點:內控失效往往不是單一事件,而是制度疏漏、監督不力與高層私交交互作用的結果。


2️⃣ 仲介與交易透明化

高額交易必須有完整文件支撐,包括契約、發票與銀行核准文件。本案中,富圓采與新日光的仲介費 4803 萬完全虛構,銀行核准過程亦被高層干預,造成公司直接財務損失。

  • 書面契約:所有仲介或銷售交易應簽訂正式契約,明確列出金額、服務內容、付款條件。

  • 合法發票憑證:公司財務必核實發票真偽,避免偽造文書。

  • 銀行核實流程:銀行應依照契約及發票進行確認,對異常交易保持警覺。

🔍 提示:交易透明化不只是法律義務,也是企業維護投資人信任與公司聲譽的必要措施。


3️⃣ 銀行監管角色不可忽視

即便銀行分行察覺異常交易,也可能因總行或信託部壓力而忽視問題,最終造成資金流失。富圓采事件凸顯了銀行內部控制和總行決策間可能出現的矛盾。

  • 分行監控:對異常文件、發票或金額需停付並上報。

  • 總行干預風險:若高層施壓或跨部門指令不透明,可能破壞分行監控功能。

  • 資金流追蹤:銀行應有獨立稽核機制,追蹤款項最終流向,防止被非法挪用。

⚠️ 教訓:銀行角色不可僅做形式審核,內控制度與跨部門協作至關重要。


4️⃣ 投資者應關注財務報表與董事行為

投資者在評估上市公司或中小企業時,應注意以下指標:

  1. 財務報表透明度:確認所有大額交易、仲介費及資產處分都有清楚紀錄。

  2. 董事會與高層行為:留意董事長與實質控制人私交、關聯交易與資金往來。

  3. 審計報告與內部控制評估:查看內部稽核及外部會計師意見,是否指出異常。

  4. 企業風險披露:上市公司應依規披露重大交易、資產處分及風險警示。

💡 建議:投資者應定期檢視公司財報,對大額關聯交易提出質疑,降低投資損失風險。


🧩 員工與社會責任問題

富圓采歇業後,廠房被法院查封拍賣,多名員工薪資未發,社會責任問題顯著:

受害員工欠薪金額後續行動潛在法律途徑
員工A5萬/月聚集竹科管理局抗議勞動局申訴或提起訴訟
員工B4.5萬/月提起勞動訴訟請求資遣費、未支付薪資補償
員工C6萬/月尋求勞動局協助協助申請勞動基金或提告

⚠️ 社會責任警示

企業高層若操作不透明,不僅影響投資者信心,也可能傷害員工權益與公司聲譽:

  1. 薪資保障:企業應依法支付員工薪資,即使公司歇業也須履行法定責任。

  2. 勞動法規遵循:未支付薪資或延遲支付可能引發法律訴訟及勞資爭議。

  3. 社會形象:員工抗議、媒體曝光會損害公司品牌,影響未來融資或合作機會。

  4. 企業治理連結:良好的公司治理與透明財務操作可間接保障員工權益,降低社會風險。

💡 觀點:企業社會責任(CSR)不是附加選項,而是財務透明與內控失效可能帶來的直接後果。投資者與管理層都應重視。

進一步建議

為防範類似事件重演,企業可採取以下措施:

  1. 建立強化內控制度:明確職責分工,獨立監控董事會與高層交易。

  2. 完善交易透明化流程:每筆大額交易必須有完整契約、發票及銀行核對文件。

  3. 設立內部稽核及舉報制度:允許員工匿名舉報財務異常,保障公司利益。

  4. 教育董事與高層法律義務:培訓高層認識特別背信、財務造假等法律責任。

  5. 投資者教育:加強對財務報表與關聯交易的審查能力,降低風險。


🧐 結論與建議

本案是典型 企業高層私交影響財務操作,導致重大資金損失及法律責任 的案例。企業、投資者與金融機構應注意以下重點:

  1. 內控制度要透明與落實

    • 董事會、監察人與審計單位需獨立監督。

  2. 高額資金交易必須合法合規

    • 所有仲介費及大額交易應有書面契約、合法發票與銀行核對。

  3. 監管機構與銀行應加強審查

    • 避免私交或高層干預導致資金被不當轉移。

  4. 投資者應關注財務報表與董事行為

    • 留意公司內部人交易與財務透明度,減少風險。

  5. 員工薪資與社會責任不可忽視

    • 企業停業時應依法支付薪資,避免社會輿論與法律風險。

⚡ 最後提醒:4800萬仲介費雖看似小額,但牽涉公司重大財務與法律責任,企業必須建立 強化防弊制度,避免重蹈覆轍。投資者也應以此為警示,審慎評估公司治理與財務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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